首页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婴幼儿接送制度,婴幼儿应当由婴幼儿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