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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2.

2. 防控和处置公司治理失效风险。全面排查“三会一层”运行情况,重点解决制衡机制缺乏、授权管理混乱、关键岗位缺位等问题。严厉追究保险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的责任,着力解决公司内部监督和制衡管理机制形同虚设的问题。全面开展针对股东背景、资质、关联关系的穿透性审查,严查违规代持(发改部)。依法处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险公司,追究相关股东责任,必要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发改部、国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