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 第十条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登记簿的其他状况部分,记载预告登记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明号码、预告登记证明号、补换证情况;异议登记申请人、异议事项;查封机关、查封文件及文号、查封时间、查封期限、解除查封文件及文号、解除查封的时间等。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