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申请; 受理; 审核; 记载于登记簿; 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