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