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