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备选标。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