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