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按本办法规定预缴或缴纳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