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估价管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估价管理 第三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对外提供估价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