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六条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六条 第三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六条 对已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第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