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追踪问效,组织有关机构对专项开展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