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维持治疗机构提供维持治疗服务的价格执行当地省级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维持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治疗人员的诊疗费用,可以用于维持治疗药品的配制、运输、配送和维持治疗机构的日常运转、人员培训、延伸服药点的管理等各项开支。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