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审查的程序与期限 第二十四条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审查的程序与期限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于10个工作日内报商务部备案,同时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纳入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数据库。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