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