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慈善组织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