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投资活动的风险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损机制。 慈善组织可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