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 慈善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受托人不得将慈善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信托财产。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