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暂行条例(2026年) 第三章 经营主体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暂行条例(2026年)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第三章 经营主体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