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志愿服务记录办法(2012年) 第九条 志愿服务记录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结束后,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状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