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2013年) 第四节
第四节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北方采暖地区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为重点,夏热冬冷地区以建筑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为重点,加快实施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节能改造。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严把设计关口,加强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节能专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强制进行整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区绿色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重点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商业房地产、工业厂房中推广绿色建筑,鼓励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倡导简约适度装修。推动雨水收集和利用。
推进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基地。
“十二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办公区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8亿平方米。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15%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