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2013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强化理念,减量优先。推动全社会树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坚持减量化优先,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大力推进再利用和资源化,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即动脉产业的特点,统筹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即静脉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同发展。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高效利用,安全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提高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强化监管,防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