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