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