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的组织、队伍、业务情况的统计资料、年度管理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