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第四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第四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按照规定对本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实施奖惩,建立律师执业档案。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