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2004年) 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200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需要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具体项目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