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0年) 第一章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的规定,结合律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其执业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应当与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相结合。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