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六条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审定新兵前,集中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役前教育的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相关保障等由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