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二条 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二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的新兵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按照本地区规定的征兵经费标准统一拨给。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