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四条 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四条 征信机构在中国境内采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 征信机构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