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 第九条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 第九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的,征信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对信息提供者的信息来源、信息质量、信息安全、信息主体授权等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