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彩票奖金管理 第四十四条 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彩票奖金管理 第四十四条 首次上市销售的彩票游戏,可以安排一定额度的业务费注入奖池作为奖池资金。具体金额由彩票发行机构或者彩票销售机构在上市销售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上市销售后,彩票发行机构或者彩票销售机构不得用业务费向奖池注入资金,不得设置奖池保底奖金。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