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传统型彩票的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即开型彩票的中奖者,可以自购买之时起兑奖,兑奖的截止日期为该批彩票停止销售之日起的第60个自然日。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最后一天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的,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