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财政部每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指标,分别列入中央本级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
列入中央本级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
列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确定资金分配原则,并提出分地区建议数,报财政部审核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