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 (十九)

(十九) 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生态环境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