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第十八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的监察稽核报告中列明基金销售费用的具体支付项目和使用情况以及从管理费中支付的客户维护费总额。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