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第十二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第十二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