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七、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七、 七、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