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