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