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环评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