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