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187
187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
新建、扩建
主生产工艺或安全重要构筑物的重大变更,但源项不显著增加
核设施控制区范围内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公设施等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
新建、扩建
主生产工艺或安全重要构筑物的重大变更,但源项不显著增加
核设施控制区范围内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公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