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181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181 输变电工程 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 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