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