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资料是否明显不实,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合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