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