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用地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变更林地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