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五、 监督管理 (一)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一) 五、 监督管理 (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各地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五、 目录 (二)